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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食品走俏安全监管需跟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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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8 14:43:20 | 【字体:小 大】 |
小孩看了根本把持不住“网红食品”没有严格定义,只要有需求有流量有关注,任何一类食品或者任何一款食品都有可能成为“网红”。此类食品除能满足消费者尤其年轻人的口腹之欲和服务享受,更能迎合相对深层次的心理需求。与此同时,“网红食品”也不可避免地存在更为苛刻的时效性和逐利性,从而导致食品安全风险,引发公众健康问题。
4月9日,在浙江杭州某景区,有网友通过视频平台反映景区内的奶茶店用霉变竹筒,简单清洗后回收装奶茶卖给顾客,而且洗刷竹筒的也不是流动水,清洗环境很脏。“网红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存在的原因有如下几点:一是政府等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导致不良商家浑水摸鱼。部分商家追求的是一锤子买卖,没有长久经营的打算,因此对食品安全问题并不重视,很多商家推介的食品光鲜诱人,却不能出示QS许可证,同时生产过程暗度陈仓,比如:网红奶茶店用霉变竹筒,网红面包竟用过期面粉生产,月销量超10万的果脯被爆出菌落总数超标,多位带货主播推荐的蜂王浆被查出质量指标不合格,标榜健康养生的轻食被发现存在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等等,甚至有些商家将临期的商品换个包装继续销售,造成这些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二是新闻媒体没有完全发挥舆论监督和科普教育的作用,同时自媒体营销起来功效夸张。“网红食品”能够迅速抓住消费者眼球,其宣传功夫可见一斑。有的经营者在网上营造声势、带动流量,以期在短时间内获得大量关注,实现利益最大化。部分商家为迎合消费者猎奇心理,以“新奇”吸引关注、创造销量,但往往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一些主流媒体对此没有提起重视,只是出现问题后再曝光,对一些虚假宣传并没有做到及时科普,致使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三是一些平台缺乏完善的反馈和监管机制,很多主播为了赚钱毫无下限,且消费者认识不足,维权意识较差。网络直播的飞速发展带出了很多的网红,也催生了很多大主播,而这几年的疫情也让我们的网络购物登上了更高峰,很多的网红甚至明星也是在此之后开启了自己的带货生涯,明星和网红带货靠的就是粉丝的号召力,因为相信明星、相信主播,所以相信他们所带的货去购买,这也是主播信誉的体现,但更多的主播确实为了赚钱毫无底线,做法毫无下限,有的故意夸大产品价格,告诉把价格打下来结果带货价格比官网还贵(比如潘子),有的根本不卖正品,全是假货(比如嘎子、糖水燕窝等),一些平台对这些情况没有出台相应的处罚机制,也缺乏有回应的反馈通道;再加上消费者对相关产品认识不足,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这种花费不太高的商品不太想花费时间追究责任,就更造成了“网红食品”安全问题的频发。
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是在承认政府监管能力有限的前提下倡导各方主体有序参与,是食品安全治理理念的重大转变,也是应对“网红食品”安全问题最广泛、最迅速、最有效的不二法门。一是政府监管部门要严格执法、创新“网红”监管模式,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在网络平台上以“网红”带货等方式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带货方式采取相应的管理方式;对借助网络声量将线下餐饮食品打造成“网红”的实体店面,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严格执法,将对违规商家的处理结果公之于众,警醒其他商家不要触碰“红线”;同时明确网红餐饮运营模式下的责任主体。谁运营品牌、谁输出模式,谁就对品牌下网点的食品安全承担管理责任以及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连带责任,给行业的模式复制戴上食安管理的“紧箍”。二是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监督和科普教育优势,让消费者理性认识“网红食品”安全问题;针对“网红食品”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媒体应该正面输出科学认知,提升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素养和法治观念,帮助广大消费者普遍掌握辨别食品的能力,养成理性消费的良好习惯,倒逼“网红食品”洁身自好,维护食品的纯净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营养;三是食品线上销售方要积极履行平台责任,消费者要学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学会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平台要出台相关制度,畅通反馈渠道,对于出现这种食品安全问题的主播一定要坚决不手软,严查严惩,加大这种食品安全问题的违法成本。同时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一定要擦亮双眼,不要因为对面是你喜欢的明星或者主播,就一股脑的支持、买买买,在业余时间多看一些科普视频,提升自己的知识水平,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踩了坑的消费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本质上讲,“网红食品”的风险隐患并非食品安全治理的新伤,而是被网络渠道放大的顽疾,并时刻对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执法能力的与时俱进提出挑战。要治理好“网红食品”安全,就必须在充分把握“网红食品”突出特点的基础上,牢固树立社会共治理念,科学运用综合管理工具,加强食品安全科普教育,通过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实现未雨绸缪、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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