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向上091211不发烧了,浑身也不疼了,嗓子也好了,核酸和抗原检测都转阴了,为啥还一直咳嗽?要紧吗?
近日,北京佑安医院感染综合科主任医师李侗曾表示,转阴后仍咳嗽,是修复气道的康复过程。
专家表示,感染新冠后,像奥密克戎变异毒株主要是在上呼吸道,病毒在里面大量复制,导致呼吸道的黏膜细胞破坏,同时身体的免疫细胞也会集聚到这里来消灭病毒。而免疫细胞完成任务后,也会自然代谢死亡,连同被病毒破坏的这些细胞,都成为体内的垃圾,气道里容不下这么多东西,要打扫出去,呼吸道就会分泌一些黏液,形成痰液,通过咳嗽把它排出去。
有人两三天咳嗽就会消失,有人需要三五天。实际上,咳嗽是一个康复的过程,是一个打扫“战场”,修复气道的过程。恢复慢一点的人也不用太担心,根据经验,几乎所有人都在十四天内康复。
12月13日,陕西西安雁塔区江林新城D区郭女士在业主群里看到有人称自己有抗原试剂出售,15元一个,便加对方微信,通过对方提供的支付宝付款码支付60元。
对方告知她下午到货后联系取货,随后发微信却一直不回,直到第二天发现已被拉黑。刘先生以同样方式向对方提供的付款码转账100元,第二天也被拉黑。
目前已知群内被骗人数估计8位,被骗业主新建一个维权群,售卖抗原的用户进群后称:“微信号被盗,13、14日两天的消息不是自己发的,自己不知情。”否认自己借抗原名义骗钱行为。
近日,一起发生在佛山市南海区的案件引人关注。南海区近200名群众因轻信某微商有“内部渠道”,通过群接龙购买抗原检测试剂盒,结果收到了纸巾,遭遇“抗原骗局”。
近期,连花清瘟、布洛芬等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剂都迅速成为了防疫物资中的“网红爆款”,实体药店基本断货!大家不得不采用网购形式。诈骗分子利用山寨网站,提前付款为理由引诱群众上当被骗。
西安雁塔警方提醒:在积极做好防护措施时,应通过正当渠道购买抗疫药等物资。同时,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绝不会询问与疫情防控无关的信息;不会以任何理由发送二维码让你扫描;不会索要银行卡号、密码或验证码。防范网络电信诈骗需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一旦发现受骗应第一时间报警,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新冠疫情的防控措施,各地疫情防控政策也发生调整。
近期,我们通过用户投诉发现,少数用户利用微信的功能发布抗原试剂检测盒和退烧药等各类药品的营销信息,其中不乏有人哄抬价格,甚至存在欺诈行为,给用户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了一定的威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个人不能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包括第二类)经营活动,个人在朋友圈等网络平台销售新冠抗原试剂盒是违法行为。
2020年3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中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和防护用品的监管要求及标准》,将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具备相应储存条件的零售药店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
利用微信个人帐号发布抗原检测试剂、药品等营销信息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微信安全团队将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坚决处理、严厉打击。
为规范微信个人帐号的信息发布行为,保障微信用户的信息安全及合法权益,对于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抗原检测试剂、药品营销信息的微信个人帐号,微信团队一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帐号使用规范》的规定,视违规严重程度,采取阶梯式处理。
用户利用互联网违规销售医疗器械、药品等,属于违法行为。微信用户通过聊天功能、群、朋友圈等功能发布前述产品营销信息,也违反了平台规范。此外,帮助朋友在朋友圈、微信群转发宣传推销前述产品,也同样属于违规行为。
请广大用户珍惜自己的微信帐号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平台使用规范;我们也提醒大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抗原检测试剂或退烧药物,谨防诈骗。
同时,微信团队也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用户协议规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配合有权机关维护其他微信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如若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或欺诈行为,请第一时间通过客户端或小程序腾讯卫士进行投诉,携手共建安全、健康、绿色的生态平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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