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之幻魔兽小绿原标题:地名文化与边疆移民社会形态-以清至民国时期天山北麓地区为核心(上)
提要:伴随着清至民国时期移民垦殖活动,天山北麓地区形成了大量汉语地名,其命名方法与结构上极具地域特征,蕴含着诸多的区域历史和文化的信息。通过分析这些汉语地名的类型特点和命名规律,探究区域内地名文化的形成与该区域内自然和人文因素之间的关系,可以认识到,从清中期直到民国末期,天山北麓地区的移民以祖籍地地缘关系进行组合,合作开垦、共同防卫,区域经济以农业种植经济为主,经济形式单一,社会文化水平落后,反映出该区域具有移民社会结构的典型特征和边疆特性,长期处于移民社会向定居社会的过渡形态中。
近年来,清代与民国时期新疆天山北麓地区移民社会研究引起了学界越来越多的关注,已有研究多集中于人口迁移、区域土地与农业开发等方面,对于清代和民国时期天山北麓地区移民社会本身的结构性研究还较为薄弱,这种研究内容上的倾向主要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一是由于反映新疆地区移民社会具体状况的资料比较缺乏,二是由于有关“移民社会”的概念与界定在学术界存在不同的看法,至今也未形成比较系统的研究理论。本文试图从以上两个方面入手,主要依据天山北麓各县市地名图志所录地名为资料,发掘聚落地名作为移民社会研究的资料价值,简述天山北麓地区区域地名发展史,对地名分类、命名规律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同时,借鉴近年来一些学者提出的关于清代以来边疆移民社会的研究理论,尝试探讨地名中所反映的移民社会形态与社会结构特点,以期从这一角度增进对新疆区域社会历史的认识。
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地名是一种文化现象,与当地的人类活动、历史演变、人口迁徙等密切相关,在诸多方面显示出独特的地域文化特征,因此有人说“地名是文化的镜像”。以往有关新疆区域地名的研究中,学者们大多以广义上的古代西域地区为研究范围,研究内容主要涉及考订古代地名的方位、沿革及辨析地名的语源等,清代以来在新疆北疆地区形成的晚近地名几乎未被列为学术研究的对象。自清政府于乾隆中期开始向新疆进行移民实边以来,天山北麓东起巴里坤西到乌苏一带的区域内,以汉族移民为主的移民社会逐渐形成,移民在这一区域命名了大量新的汉语地名,成为当地地名的主体。这些地名在命名方法与结构方面,在读音、用字、意义等方面具有鲜明的地域特征和时代特点;一些因人、事、形、方位、数字、传说等因素而标定下来的地名,蕴含着诸多的移民社会文化因素,是地方历史和社会文化特征的反映。目前,仅有少数学者对这一时期天山北麓地区的地名进行了类型划分方面的研究,对蕴含其中的地域文化的内涵和意义还有待更深层次的探究。
清政府击败准噶尔蒙古统一新疆以后,制定了在新疆天山北麓地区“屯垦开发,以边养边”经营方针。从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起清政府以兵屯为先,后又组织内地农民迁入新疆移民垦殖,这些举措也带动了大批关内人口自发流向新疆,一场大规模的移民活动由此展开。经过乾、嘉两朝广大移民的辛勤垦拓,天山北麓东起巴里坤西至玛纳斯河流域的沙湾、乌苏一带形成了连片的以汉族人口为主的新兴农业区,由此奠定了天山北麓地区移民社会的基础,经过一百年的发展,到同治二年(1863年)新疆发生战乱之前,人口数量达到约46.4万人的历史高峰。经同治年间新疆严重的战乱,当地人口损失殆尽,社会发展出现巨大倒退。左宗棠率军收复新疆之后,清政府努力在该区进行恢复和重建,天山北麓地区再次迎来了一个移民高潮阶段,并延续到民国时期。据学者推算,民国中期新疆全省汉族人口数量达到50万人左右,大部分也分布在此区域。清代以来迁入天山北麓地区的移民人口以汉族农民为主,迁出地以邻近的陕甘地区为主,还包括山西、直隶、湖南、四川、河南、山东、东北等地区,移民的职业构成以农民为主,还有商人、手工业者等。清代与民国时期移民持续迁入,加速了新疆天山以北地区的经济开发,增强了国家在边疆地区的控制力,同时也形成了近代新疆以汉族为主体的移民社会。
清政府统一新疆之前,天山北麓地区的地名主要是蒙古语、维吾尔语、突厥语地名。清统一新疆之初于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编撰了《西域同文志》一书,编撰的目的是将西域当地少数民族语地名对译为汉语和满语地名,从而便于清政府对西域的统治和管理,是一部带有地名词典性质的工具书。由此可见,当时西域地区只有上述几个民族语言的地名,使用极为不便。随着内地人口移民新疆,该区汉语地名逐渐产生,数量也随着移民人口的不断迁入和衍散而不断增长,地名由小到大,由少到多,以至于扩大到整个区片。清代新疆第一部官修志书《西域图志》成书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书中记载了哈密、镇西府、迪化州等地许多较大聚落的汉语地名,大多沿用至今,反映了天山北麓地区移民垦殖三十年后的地名形成。乾隆朝以后至清末是天山北麓地名命名的高峰期,随着移民活动的持续开展,清末时汉语地名已成为该地区地名中的主体。根据对清末编纂成书的《新疆图志》中聚落地名的统计,天山北麓东自镇西,西到乌苏一带,各府厅州县的汉语地名占了绝大多数,在昌吉和迪化地区接近或达到100%,比较而言,处于天山以北新疆西部的伊犁地区所属宁远县和塔城,所载汉语聚落地名分别只占聚落地名总数的5.26%和44.44%。(见表1)
民国建立后至1930年,天山北麓地区社会安定,经济逐渐发展,人口不断恢复增加,汉语地名的数量仍不断增加。编写于20世纪80年代的各市县地名图志中所载地名的绝大部分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已经产生,对其中“行政区划与居民地地名”进行统计,可以大致反映出民国后期聚落地名中汉语地名所占的比例;此外,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名胜古迹地名中也存在大量汉语地名。(见表2)
人们在命名地名时有意或无意地记载了当时生产、生活的时代信息,也深深打上了地域文化的烙印,特别是地名的命名规律,一旦长期存在下去,在人们头脑中沉淀下来,便形成文化模式,会影响人们对新的地理实体的命名。因为地名具有这种延续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因而可以成为研究地域社会历史与文化的活化石。上述各种文献中所载地名记录了当地的地理环境、历史、文化、民族和风土人情的信息,能够为分析研究该地区清代与民国时期的移民社会提供新的视角和解读材料。
以清代台湾移民社会为研究对象,陈孔立对移民社会的定义及其社会结构的特点提出了颇有价值的理论。他认为“移民社会”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是指凡有较多外来移民的社会都称为移民社会······狭义的是指那些以外来移民为主要成分的社会,它是一个过渡形态的社会,逐渐从移民社会转化为定居社会或土著社会······”陈孔立进一步提出,移民社会与定居社会在社会结构上有所不同,移民社会的社会结构有以下基本特点:第一,移民以祖籍地缘关系进行组合;第二,移民以地缘关系进行合作开垦;第三,移民社会的阶级结构和职业结构都比较简单;第四,早期移民社会的经济往往是单一种植经济。上述特点也可以成为判断一个社会是否是一个典型的移民社会的依据,而随着一个移民社会从过渡形态演变为定居形态,上述移民社会结构特点也必然发生改变。此外,张世明以“边疆地区的移民社会”为研究对象,提出了“边疆化”的概念,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运用“边疆社会”这一概念工具,透视边疆移民社会中“边疆化”的诸多现象。他认为边疆社会存在许多内地社会所不曾具有并且往往为学术界所忽视的文化现象,而移民社会与边疆社会的特征交织重叠在一起,使边疆地区的社会特殊性更为突出。上述有关移民社会的理论概括,给我们审视天山北麓移民社会形态与结构的特点提供了概念化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分析途径。依据上述理论,通过分析解读天山北麓地区清代和民国时期地名的内涵,或许有助于从地域文化的角度管窥移民社会形态与结构的历史面貌。
当人们从旧地迁移到新的地域,首先要做的便是按自己的意愿命名,天山北麓区域文化属于移植型文化,移民在命名新垦土地时往往将自己祖籍地的旧地名移到新地,同时也将原乡地名文化直接移植至天山北麓地区。这种搬迁祖籍地地名的方式表达了一种移民对故乡怀恋的感情,是历史上移民活动中普遍存在的文化现象。天山北麓地区移民来源地广泛,内地许多省区的地名被重置于新的移民聚落之上,其中以陕甘两省地名最多。如以甘肃地名命名的聚落及其他地理实体的地名有兰州湾子、凉州户、凉州工、凉州滩、凉州渠、庆阳湖(最初称为“庆阳户”)、山丹户、宁州户、林州户、庄浪户、镇番户、河州工、甘州工等,还包括原隶属于甘肃省的现青海省地名如羊毛工(源自现青海省湟中县羊毛沟)、西宁大庄子等;以陕西地名命名的有陕西工、武功街、渭户地、渭户沟等;以其他省区地名命名的如河南庄子、天津王庄、广东户、广东地、广东庄子、湖南村、山东地等;城市街道地名如奇台县的镇番巷、乌鲁木齐的山西巷子等。此类搬迁地名通常是因为最早聚居此地的移民来自同一迁出地而得名,是表明移民来源地最直观的历史证据。乾隆年间遣戍新疆的纪晓岚在其诗作中也反映了天山北麓地区这种有趣的地名搬迁现象:“万里携家出塞行,男婚女嫁总边城。多年无复还乡梦,官府犹题旧里名。”诗后自注:“户民入籍已久,然自某州来者,官府仍谓之某州户,相称亦然。”从各县市地名图志中所记述的地名产生时间来看,清乾隆年间移民之始、同治战乱后的移民潮以及抗日战争时期内地难民在新疆的安置过程中,都产生了许多此类地名。这种搬迁祖籍地地名的命名方式在其他移民地区也很常见,例如雍正初年,清政府曾从当时甘肃全省56个州县移民两千户,迁至敦煌地区,也大量照搬了甘肃各州县名称以命名新的村落,再如清代台湾地区大量搬迁福建地名等。
首先,搬迁地名现象体现了移民以祖籍地地缘关系进行组合的社会结构特点。天山北麓移民社会形成过程中,清政府与民国政府都曾招募和组织进行移民,许多移民来自同一地区,集中行动,到达新疆后又被集中安置。这种计划性与组织性较强的移民方式是天山北麓地区出现大量搬迁地名的重要原因,也奠定了移民社会以祖籍地地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基础。历史上其他移民地区也存在类似的现象,例如明初迁山西移民于华北平原北部后,形成了很多以原籍县、乡为单位的聚落,清初迁入两湖或四川等省的移民在地理分布上有一个同乡聚居的特点,清代以来的内地移民大批迁入的内蒙古地区也出现同样情况,这些都是移民以祖籍地地缘关系进行社会组合的典型例证,因此也被视为是移民社会结构的特点之一。其次,移民在新居住地仍以祖籍地地缘关系为纽带进行合作开垦,共同防卫。天山北麓地区移民在同乡聚居的基础上也常常形成以祖籍地地缘关系为基础的利益共同体。吉木萨尔县大有乡有一河滩地被称为“大夹滩”。据当地传说,光绪年间该地附近的渭户沟村主要居民为几十户陕西渭河地区移民,与其相邻的广泉村则以甘肃移民为主,两村因争夺水源而发生械斗以至发生人命官司,其械斗地点即在渭户沟东面半山坡下的开阔地上,当时被称之为“打架滩”,今人称之为“大夹滩”。不论其地名源自对械斗的真实记录,或者仅仅是得名于对该地自然地理特点的描述,光绪年间两村之间的确曾经发生械斗。与此类似,阜康县滋泥泉乡八户沟村最早的定居者是同治年间随白彦虎进入新疆的八户陕西回民。清代末年,因渠水水量分配不公的问题,八户沟与周边四川籍及其他省籍汉族移民为主的中沟、东泉、南泉等村庄争斗多年。八户沟村民徒步到兰州告状,以陕甘布政使司衙门所存嘉庆年间的配水红册为凭打赢了官司,终得以按地配水终止了纠纷,此事在八户沟一带广为流传。此类事件及其地名的产生,可以看作是移民们以祖籍地地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利益共同体的例证,这也是移民社会结构的另一特点。在清代与民国时期的天山北麓地区,移民之间常常互相认“同乡”(称为“老乡”),同乡关系的重要性有时甚至超过了以血缘为基础的亲属关系,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社会关系,可见以祖籍地为纽带的地缘关系在移民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内地传统定居社会结构模式下,宗族血缘关系尤为重要,人们往往按宗族聚居,以姓氏或族群姓氏命名的地名也很普遍,因此有学者认为“地名印证汉族人重宗族的观念”,而在一个以地缘关系为重的边疆移民社会中这一论断却未必适用。姓氏地名在天山北麓各地也随处可见,与内地无异。以奇台县、木垒县、玛纳斯县为例,依据地名图志所载地名统计,奇台县有姓氏地名79个,木垒县28个,玛纳斯县51个,分别占其行政区划与居民地名称总数的16.5%、12%和17.3%。但是天山北麓地区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世家大族并不发达,一村一姓的血缘聚落绝少见,均为一村多姓的地缘聚落。甚至经过历史时期的社会动荡、人口迁徙,原有家族逃亡和断绝,有些最初定居于某地,并以其姓氏来命名地名的家族可能已经后继无人。未形成宗族的社会状态在文献资料中也得到反映,清末所编的《新疆乡土志稿》载天山北麓各县乡土志中“氏族”一门,几乎全都注明“本境无世家巨族······”直接证明了该地区无宗族聚居的现象,至多是某姓氏家族的人口较多而已。这一现象在其他移民地区,例如在台湾、宁夏中卫地区近代社会结构中也同样存在。因此,虽然在天山北麓地区出现了大量姓氏地名,但均是以当地较早开垦者的姓氏作为地名标记,“地名印证汉族人重宗族的观念”并不适用于边疆移民社会,以祖籍地为纽带的地缘关系的重要性仍远大于宗族血缘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