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瓜群”群主传谣被告 法院宣判:赔钱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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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4/5 23:49:43 | 【字体:小 大】 |
人生哲理散文据新浪新闻报道,此前一条关于上海某小学一年级学生家长之间非正常交往的附图八卦,在奉贤区社交媒体网络平台传播开来,引起广泛关注。
八卦言论内容为:“A妈妈”在孩子班级微信群中发布了老公与“B妈妈”之间非正常交往的言论。
被告王某看到该消息后,发现“B妈妈”所备注的孩子“B”,与自己班级里的某位同学同名同姓,便误以为流言中的“B妈妈”就是同班同学的母亲李某。随后,王某将李某的照片发送至自己近500人的微信群中传播。
该条信息迅速发酵,导致众人均认为李某就是八卦事件中的“第三者”。后经双方确认,李某与“B妈妈”并无关联。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将王某诉至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王某公开向其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00元和律师费6000元。最终法院酌定,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律师费4000元,并在本市报刊上刊登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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