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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评网络主播偷逃税被罚:法律面前没有明星和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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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20 9:22:35 | 【字体:小 大】 |
错爱今生之深宫红颜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22日,针对网络主播雪梨、林珊珊偷逃税被处罚一事,“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发文称,法律面前,没有明星,没有流量,更没有侥幸;无论网上网下,不管哪个领域,都不存在税收的“灰色地带”。
文章称,纳税是公民义务,凡属故意偷逃税,都会被依法严惩,任谁都不是例外。一段时间以来,文娱领域时常出现偷漏税现象,备受诟病。前有对范冰冰及其公司偷税追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总计8.83亿元;后有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如今,一些网络主播也涉嫌偷逃税,且金额不低。这意味着,有必要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特别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定期开展风险分析,也要进行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情节严重者,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肃依法查处。
文章指出,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才能提升相关从业者的税法遵从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从业环境和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相关从业人员也只有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提高意识、承担责任,才能更好地从业为人,才能真正赢得市场、赢得尊重。
文章谈到,法律面前,没有明星,没有流量,更没有侥幸。其实,明星艺人既是公众人物,又在一定意义上是高收入者,纳税的法定义务是本分,带头自觉诚信纳税也是责任;网络主播以信誉带货,从事商业活动,纳税是在积攒无形的口碑。
文章称,无论网上网下,不管哪个领域,都不存在税收的“灰色地带”。特别是随着直播经济、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规模大、从业群体大,给行业监管带来了难度,给维护税收的法律性和权威性也提出了挑战。越是如此,越应加强对“流量经济”的规范监管,推动相关行业在公平公正环境中持续健康发展。
据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22日消息,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朱宸慧(微博ID:雪梨Cherie)、林珊珊(微博ID:林珊珊_Sunny)两名网络主播涉嫌偷逃税款问题进行了查处。对朱宸慧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此外,检查中,税务部门发现李志强涉嫌策划、实施和帮助朱宸慧、林珊珊偷逃税,并干扰税务机关调查。目前,税务部门已依法对李志强进行立案检查,将依法另行处理。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还发现其他个别网络主播在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自查自纠不到位,存在涉嫌偷逃税行为,正由属地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稽查。
22日晚间,主播雪梨和林珊珊几乎同时发布致歉信。道歉信中均提到,完全接受税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及时补缴税款缴纳罚款和滞纳金;暂停直播间直播,进行规范和整顿。(中新经纬APP)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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