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三国答题器,打掉犯罪团伙2个,抓获涉案人员11名,缴获跟踪定位设备、偷拍器材、电脑、假冒的媒体工作证等大批作案工具,
2017年12月,玉林市公安局玉东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被人在网上发帖诽谤并侵犯个人隐私。
经调查发现,该案背后是一个分工明确、隐蔽性高的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通过跟踪偷拍、虚构事实,炮制虚假的负面文章,利用网络水军团伙在互联网上发布,诽谤他人,抹黑政府,干扰企业正常经营,从而获取非法利益,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该类型案件在广西尚数首例,公安部将此案件列为部督办案件。玉林警方成立专案组,历经近9个月,辗转山西、江苏、河北、广东等地调查取证,实地走访多家企业,摸清了该“网络水军”团伙的犯罪事实,先后赴北京、山西、河南等地,抓获涉案人员11名。
经查,以周某兵(江苏连云港籍)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全国各地提供跟踪、偷拍、撰写、有偿发帖炒作业务。周某兵负责组织人员,通过安装定位跟踪器、跟踪偷拍特定对象获取素材,杜撰事实炮制负面文章,再委托专人进行网络炒作。该团伙除了广西外,炒作范围涉及全国多个省。
另查明,以梁某伟(河北石家庄籍)为首的“网络水军”团伙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事“有偿发帖”“有偿删帖”业务。
梁某伟自建多个网站和自媒体账号,雇佣写手撰写数百篇国内企业的负面文章刊载在网上和自媒体账号,要挟企业联系其进行有偿删帖,如果不付款,不仅不删除负面网帖,还对部分网帖进行扩散,每次收取一万至五万元不等的“删帖费”。2018年4月至10月,共有100余家公司联系梁某伟,要求删除网上负面贴文。
梁某伟接到“有偿发帖”委托后,每次收取50至100元的“发帖费”,除了在其自建的网站及自媒体账号上发布,还联系其他网络水军团伙进行扩散。经查明,梁某伟及其联系密切的水军团伙共掌握200多个网站的信息发布、删除权限。仅半年时间,梁某伟接手炒作的网络舆论事件182起,有偿发布贴文近2000条,大部分被百度、搜狗等搜索引擎自动收录,严重影响了网络秩序。
今年以来,针对广大群众和受害单位举报自媒体“网络水军”突出问题,公安部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查清了“网络水军”灰色产业的人员构成、运营模式、盈利模式、活动特点,发现了一批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公安机关调查发现:
主要包括网络公关公司及其雇用的“写手”和“水军”。网络公关公司是“网络水军”的幕后老板,负责接受“客户”请求,策划组织网络炒作、有偿删帖等活动;“写手”熟悉网民心理,专职撰写、提供炒作素材;“水军”是网上炒作活动的具体实施者,以网上有偿发帖牟利。
即“网络水军”业务的需求者,主要包括广告商、委托人、爆料人。广告商通过“水军”炒作提高其投放广告的点击量;委托人、爆料人提供炒点,通过“水军”攻击炒作指定单位、人员,达到某些诉求。
即“网络水军”业务的辅助实施者,主要由专业推手、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和知名网站“内鬼”构成。专业推手往往是一些网络“大V”、“网红”等,借助自身在“粉丝”中的影响力,为炒作活动站脚助威;小型非法网站运营者、知名网站的“内鬼”(如编辑、版主)主要是协助“网络水军”删除、置顶帖文等,从中谋取非法利益。
非法建立小型网站,针对地方企事业单位、个人,依托爆料人捏造事实、甚至恶意诽谤,并利用网络推手大肆炒作,胁迫涉事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出钱“了事”。
借助开办的所谓互联网公司,承接“客户”发帖业务,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有目的有计划地大规模炒作。
通过雇用的“网络水军”,并依托有关系的“网络大V”、知名博主、论坛版主、网红等,为“客户”转发非法广告、扩大宣传效应。
通过将木马植入网页,刷新网页点击率以博取广告商“眼球”,招揽业务、获取经济利益。
一些自媒体“网络水军”团伙为规避打击,将涉案网站搭建在境外,使用虚假身份办理银行卡、支付宝、财付通、4G网卡,作案手法专业,已形成集假网站制作、假身份销售、假银行卡账号办理于一体的非法产业链条。
犯罪团伙通过网上搜索企事业单位负面信息,发布或威胁发布负面贴文炒作,形成舆论压力,实施敲诈勒索活动。虚假新闻网站往往被冠以“法制”、“中国”、“中华”等字眼来制造影响力。
真记者主要是借助其记者身份与受害单位接触,假记者主要从事目标选择、炒作等非接触性工作,不直接索要钱财,而是通过“报刊费”、“广告宣传费”、“会员理事费”等名义变相实施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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