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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指名道姓也有罪 网络平台“阴阳怪气”丑化别人也犯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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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5 11:56:32 | 【字体:小 大】 |
方姚子逸在网络平台发布“阴阳怪气”的内容丑化他人,就算不指名道姓也可能犯法。南都记者注意到,8月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判例,被告葛某某在其抖音账号发布视频中出现原告徐某某侧脸及其抖音名和抖音号,配文称“现在丰城全wang都在呼叫我反击徐胖子”,并使用了潘金莲喂武大郎吃药的画外音。被告曾某某也发布了相关不当评论及视频。对此,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判决,两名被告删除相关内容及所有评论和回复,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例显示,徐某某个子较矮,抖音名“丰城市XX餐厅”,设有丰城市徐胖子热点播报直播栏目,有五万多粉丝,人称“徐胖子”。葛某某、曾某某同为抖音平台博主。
2021年9月10日,徐某某发现在葛某某发布的一个视频中上传的画面,是徐某某的侧脸,该画面系从徐某某的抖音视频截图,下方还有徐某某的抖音名和抖音号,配图文字是“现在丰城全wang都在呼叫我反击徐胖子”配音是潘金莲喂武大郎吃药的画外音。在葛某某发布的另外三个喊话“徐胖子”的视频里,共引发评论近600条,其中不乏“西门庆、潘金莲、武大郎”之类的言论。
曾某某在葛某某发布的案涉视频下,评论发言“问一下他老婆是红花女么”,获赞113个,还在其他人的评论下附和发言。本案立案后,曾某某还继续发布了类似视频。
徐某某认为,葛某某、曾某某的行为造成了极大的社会影响,损害了其名誉权,给自己及其家人带来严重困扰及精神压力。于是起诉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删除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相关内容及所有评论和回复,以书面形式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葛某某发布的案涉视频图片,虽然只出现了徐某某的部分肖像,但该图片中同时出现了其昵称、抖音号、抖音名等足以让人区分的特征,葛某某行为的目标直接指向徐某某。而且,葛某某针对徐某某个子较矮的特点,在案涉视频中配上潘金莲喂武大郎吃药影视桥段的画外音。曾某某在评论中用民间涉及女性贞操的称呼“红花女”,影射徐某某妻子,呼应案涉视频画外音的潘金莲形象,引发不良联想,并被大量点赞,系对徐某某及其妻子的侮辱。两被告均已构成名誉侵权。法院遂判决支持徐某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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