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道铭背景“买的二手车出了问题还不能退车,我不能接受!”近日,在长沙工作的龙先生向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晨意帮忙记者反映,他最近在长沙县好实惠二手车批发基地买了一辆2010年的三菱帕杰罗V93,对车辆做了第三方检测后,才发现是一辆调表车,被调表了近30万公里,且车辆存在不止一处维修记录。
此前,龙先生找到当初联系的叶先生要求退车退款遭到了拒绝。对方表示,里程表是原车主在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调的,基地可以为龙先生作出一定补偿,但无法退车退款。
而更令人惊诧的是,购车合同上加盖公章的“好实惠二手车批发基地”实际上并不存在,律师认为卖车方涉嫌虚构合同主体,属于合同欺诈。
5月18日,龙先生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联系上长沙县好实惠二手车批发基地的销售,想要咨询一辆二手三菱帕杰罗V93,与他对接的是叶先生。“我在初步了解情况后,交了10000元定金。”龙先生称,在沟通过程中,叶先生告知他车辆没有调表,此前有一项车身事故。五天后,龙先生签订了销售合同并办理了车辆贷款合同。“分了36期,总价有十二三万。”
行驶过程中,龙先生发现该车存在天窗损坏以及车身稳定系统故障等问题。6月4日,他让销售人员对车辆进行维修并在同日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6月7号,我使用第三方App检测,发现这辆车的状态和之前销售告诉我的完全不一样。”龙先生说,车辆不仅有过调表记录,还有严重的车辆事故。
在龙先生出示的检测报告中记者看到,该车在2022年7月的里程数出现异常,从近40万公里变成了10多万公里。同时,车辆有7条事故记录以及39条维修项目。6月9日,记者上车查看发现,该车目前的总里程数为13.7244万公里。
“我在发现问题的当天就去了基地找了工作人员,提出了退费退车的要求,但对方没有同意我的方案。”龙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与自己联系的叶先生也不承认车辆所存在的问题。
6月9日,记者与龙先生一同来到长沙县“好实惠二手车批发基地”,发现办公室里只有一名女性员工。龙先生随即电话联系上叶先生,被告知对方因为有事去了常德。
“你这个车货不对板,我买了还没半个月,为什么就不能退呢?”针对龙先生的疑问,叶先生在电话中称,关于车况方面,此前已对龙先生讲清楚了,也与对方确认过了,“你现在可以对车辆做任何第三方检测。”龙先生否认了这个说法,他觉得,对方在没有明确说明车况的情况下把车卖了出去,存在欺诈行为。
“这个(里程)表不是我们调的,我也没有跟你保证这是实表车。”叶先生说,里程表是原车主在工作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调的,“我们没有检测到里程表的真实性,有过错,可以为消费者作出一定的补偿。”叶先生说,退车是没办法的,全额退款的方案也是不行的。
最终,叶先生称愿意为龙先生补偿几千元,但无法退车。“我不能接受这个处理结果。”龙先生说,之后会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注意到,双方签署的《买卖合同》上,甲方为“好实惠”,加盖的公章为“好实惠二手车批发基地”。而通过相关查询平台无法查到该基地的相关信息。
6月9日,记者致电叶先生询问具体公司名称,“我只是个做事的,我也不知道公司的具体名字叫什么。”叶先生说。不过,记者在短视频平台上搜索“长沙好实惠二手车拍批发基地”,发现其企业认证为“长沙县湘龙街道湘诚二手车行”。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表示,从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来看,甲方及签字为“好实惠”,加盖的公章为“好实惠二手车批发基地”,经查询“好实惠二手车批发基地”并不存在,为虚构的合同主体。
虚构合同主体是属于合同欺诈,受欺诈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合同被撤销后,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龙先生如果无法与对方协商解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撤销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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