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莉思的情书最近被各种网红节,各种直播刷爆眼球,网红到底有多红,看看凭借网红身份翻身的薛之谦就知道了,各大综艺节目忙得不亦乐乎。于是,不少人开始把网红和明星做比较,认为网红更适合互联网经济时代。对此,商妹儿无观点只是觉得“明星经济”和“网红经济”哪个更有钱景,还得看他们赚钱的方式。
近几年,许多明星纷纷扎堆互联网公司,玩起了跨界混搭。代言不叫代言叫入职,明星入股或入职互联网公司的情景屡见不鲜。
例如,高晓松、宋柯、何炅打造出阿里星球的铁三角外,周杰伦成为唯品会首席惊喜官,李湘加盟奇虎360,张艺谋、郭敬明也入股了乐视影业。
网红商业模式主要是内容、广告、电商等,目前网红经济的重中之重是变现。大部分网红都是先用绯闻走红,再去淘宝上开店,将自己的影响力变现。
比如,雪梨就是靠着和王思聪的绯闻迅速提升知名度,然后带动自己的淘宝网店的生意。Papi酱前段时间也在开起了淘宝店,更是创下了36分钟内.卖掉了近300件服装。
明星们互联网+的商业模式越发成熟,娱乐圈的半壁江山已然触网。业务合作是明星与互联网公司联手的常见形式,为了安放明星们,各种鲜见的职位如首席内容官、首席惊喜官、首席架构官等也被发明出来。
除此之外,更有一批资金力量雄厚、颇有投资头脑的明星们更是投身创投领域,成立风险投资基金发掘并投资创业公司,转身成为投资人。
商妹儿认为,明星触电互联网商业的模式要相较网红更加的深入和全面,多以业务合作、资本联姻、自创公司三种模式触电互联网经济。
互联网+明星的双赢模式值得肯定,但也有不少问题从中涌现。例如,热衷于追捧资本的明星们,是否还静得下心认真出作品?企业专注明星引发的市场效应,而并未对合作的具体方式深入思考。
因此,探索更加深入合理的合作方式才是互联网+明星这种商业模式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互联网+明星,绝不仅是投资或商业代言那样简单,内容与项目才是合作得以长久、双赢目的能够实现的基础。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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