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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22 5:39:28 | 【字体:小 大】 |
妹控的街道昨日,贵州公安机关依法对在网上传播“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及信息的发帖人赵某某进行了讯问。初步查明,网上传播的“毕节、凯里有未成年儿童被性侵”照片,均为他从网上收集,而非在贵州毕节、凯里拍摄,信息系其编造。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目前,相关工作仍在进行当中,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综合
26日晚,网友@鹅组兔区爆料上传图片爆料称,贵州省某地疑似有幼儿园和孤儿院内的儿童被成人性侵,并用“疑似幼儿园孤儿院被重金贿赂养成幼儿满足兽欲”表述此事,令人痛心。
@鹅组兔区爆料发布的图片包括多张聊天截图,对话疑似谈论性侵福利院或幼儿园儿童,涉及的地方包括贵州毕节、凯里,截图中一名聊天者称其每年花10万在此事上,“是门生意”。另有图片显示,疑似“风车幼儿园”工作人员“陈丽坤”和另一人在谈论给幼儿注射激素。
当晚8点至11点,贵州各地公安连夜展开调查。毕节市、凯里市、黔东南警方均表示,当地已介入调查,核实事件是否属实。贵州省公安厅官方微博@贵州公安发布微博称,省公安厅已派出工作组赴属地指导调查。
该爆料微博的内容为,微博网友@Starrynighto儿童保护发文,称其6月1日接到投稿,该投稿由数张微博私信对话截图和微信聊天对话截图组成。其中,微博私信对话的双方系一名网友(疑似投稿人)与网友@VictoriaGuy。网友@VictoriaGuy发了多张打了马赛克的照片,其中就包括两张女童趴在床上的照片。
记者查询到,该照片系微博认证博主@秦XXXXXXX灵于2018年7月26日23时38分发布,内容为“女儿幼儿园的小床”。该组照片一共9张,孩子面部均未打码处理。
北京律师范辰表示,“举报者和传播者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如果造成的后果特别严重,触犯刑律,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够不上刑事责任,在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的同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他实施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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