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0774号文件头部主播黄某逃税六个亿,补缴税款加滞纳金加罚款十三个亿。许多胖友私信让我讲讲这事儿。
其实没啥可讲的,她的避税手法还是个人劳务报酬变身企业经营收入然后核定征收,我在之前的两期节目《避税的基本法》讲雪梨避税和《明星漏税逃税近六千万,揭秘背后的神操作》讲郑某避税的时候都说过了,大家可以回顾一下,有很详细的介绍。
今天咱们反向拆解一下,之前是官方给了应税未税收入,我估算应缴税款,再比对官方公布的偷逃税款,看当事人偷逃税款到底占比多少;这回是官方只给了逃税金额,没给应税未税收入,好几个胖友都好奇问我,能不能倒推她的收入是多少呢?
第一句话: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但是,黄某为了避税,把个人劳务报酬转换成了企业收入。官方点名了她麾下的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前者是个人独资企业,后者是合伙企业。
考虑到收入都是上亿级别,速算扣除数中18万、6.55万根本是唾沫星子之于汪洋大海,我们干脆省略掉,那么,黄某少交税款为:
X×10%×35%=6.43亿6.43亿是官方给出的数字。注意,那个13亿是包含了税款还有滞纳金和罚款的总数字,其中一半是滞纳金和罚款。
大家应该看到了,从范某到郑某,还有许多逃税案件,涉税金额都很惊心动魄,但是,当事人都没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什么?
五年内没有因为逃税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第三条关键词很多,注意那个“两次以上”,就是说,不仅是“首罚不刑”,而且是“首两罚不刑”,换言之,范某、郑某、黄某都还有一次豁免机会没用呢。可以看到我们刑法对逃税何其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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