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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媒体千万要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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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4/5/1 3:02:45 | 【字体:小 大】 |
2014快递放假时间随着网络科技的高速发展,无数的自媒体井喷式涌出。如今,慢慢进入全民自媒体时代。不少个人自媒体把握时机,吃上了自媒体的红利,成为”网络红人“。但俗话说:人怕出名猪怕壮。著名博主敬汉卿在19年就被“有心人”抢注了商标,还收到了对方的信函,被告知“敬汉卿”已经侵犯到了该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还让他“及时整改更名”。
视频一经发出,就引爆网络。大大小小的博主都对此事高度关注,并开始关注自身已有一定名气的名字或昵称的是否被他人恶意抢注。
看到这里,是不是就顿悟了呢。个人自媒体还是需要和开公司企业,做个体户一样注册商标。即便商标法没有明确规定个人做自媒体必须注册商标,但商标对于做生意等等业务来说很重要,一方面防止他人侵权,另一方面维护自己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谁也不想在做的风生水起时,被起诉要求赔偿深陷官司。
申请注册商标,可以选择自己办理,也可选择代办机构。若选择自行办理,可通过商标局官网电子申请,也可以在商标受理窗口纸质递交。选择代办机构就相对方便,也相对专业。具体流程和申请资料可以查看旧文。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申请姓名(带有姓氏)名称的建议申请人先到“中华英烈网”查询一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公共场所、互联网或者利用广播电视、电影、出版物等,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损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一旦商标中包含了烈士的姓名,就可能会因为不良影响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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