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电影2021年8月,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推广运用PPP模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PPP三年行动计划》)。
自2014年以来,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励和引导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PPP模式,大力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几年来,广西多举措推进PPP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总体而言,广西项目数量较少、投资额小,与发达省份和PPP工作先进省份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2021年3月24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扩大有效投资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3年)》,明确提出要创新投资工作推进机制,突出抓好“十四五”时期前三年促投资工作,力争2021—2023年全区投资年均增速达到26%,提前实现“十四五”时期全区投资翻番目标。文件提出,“全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推进储备、筛选、策划、启动一批PPP项目,争取成熟一批向社会资本推荐一批,力争PPP项目新入库数量和入库规模每年增长30%以上”的目标。为实现上述目标,制定《PPP三年行动计划》。
《PPP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建设,力争PPP项目新入库规模每年增长30%以上,到2023年全区入库规模8000亿元以上、总体落地率60%以上。同时,在综合考虑各设区市在库PPP项目情况和剩余财政承受空间后,将上述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设区市,由各设区市负责所辖县(市、区)目标任务分解。
根据国家部委层面相关行业领域推行PPP模式文件要求,即《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在收费公路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111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50号)、《财政部民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财金〔2017〕86号)、《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等,分别对收费公路、农业、养老服务业、污水垃圾处理等行业相关项目采用PPP模式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结合广西实际情况,《PPP三年行动计划》明确,在高等教育、文化旅游、市政供水和污水垃圾处理、养老和医养结合、体育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全面推广运用PPP模式,鼓励在科技、交通运输、水利建设、林业、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城镇综合开发、社会保障、老旧小区改造、农业农村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中优先采用PPP模式。
一是明确工作要求,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制定本地PPP模式投资三年工作方案(2021—2023年),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要求、各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实施机构、实施进度及保障措施等;自治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本行业PPP工作方案和支持措施,推动重点领域PPP项目实施。
二是加大激励力度,每年对PPP工作绩效考评得分靠前的市、县(市、区)及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PPP咨询机构给予通报表扬;自治区财政对排名前5名的设区市各奖励2000万元、排名前20名的县(市、区)各奖励500万元,用于PPP项目相关费用支出,在分配政府专项债券时另外分别安排1亿元、3000万元债券额度。对排名前4名的PPP咨询机构,自治区财政各奖励20万元。对推广PPP模式积极作为、成效突出的自治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自治区财政优先安排相关经费补助。对规范落地的PPP项目从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得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且首笔贷款在2020—2022年期间提取的,或在2020—2022年期间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方式直接融资的,自治区财政将给予一定金额补助。
三是项目推进方面,根据分解的指导任务目标,各地申报2021年度重点推进项目计划及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对各地科学利用财政承受空间,合理统筹PPP项目,通过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等提出指导意见和具体要求。
四是风险防控方面,对严格落实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动态统计监测、合理有序推进、规范项目实施、树立绩效理念、加强绩效管理、防范项目风险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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