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欲萌动 爱欲斑驳相信有关注过“江歌案”的人都知道,江歌遇害六年来,忘恩负义的刘鑫(现已改名:刘暖曦)对江歌母亲江秋莲通过各种形式进行侮辱、嘲讽,一次次在江歌母亲伤口上撒盐。
除了一审法院判决的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及案件受理费外,刘鑫需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76万元。
微博在核实后,认为刘鑫募捐赔偿款的行为严重违规,取消打赏功能,并将其微博账号进行禁言。
我们可以看到,刘鑫微博的个人页面显示,“因违反社区公约,该用户处于永久禁言状态。”
在新的微博账号中,刘鑫还理直气壮地说:该我承担的我一定承担。请给我介绍工作,我不怕吃苦什么都可以干。这些资助,我会公示去向,我挣钱以后,会一笔一笔还回去。
简单来说就是,刘鑫的几个用来募捐的微博账号都被永久禁言,而且她前期募捐到的钱也无法提现,会原数退还给捐款人。
这意味着,刘鑫这只恶蛆将被舆论场彻底清扫出门,再也不会有胡说八道带节奏的机会了。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年仅24岁。
当时,刘鑫明知道陈世峰在后面拿出凶器行凶,自己却冲回房间,锁了门,把江歌留在门外,致使江歌被陈世峰刺了十刀后死亡。
除此之外,她还在自己的微博上,有意无意提起江歌是单亲家庭,从小没父亲,性格存在缺陷。
“你为什么就不能原原本本告诉我,江歌生命的最后几分钟,究竟是怎么度过的?这才是我想听的。”
面对提问,刘鑫无比肯定地说自己没有锁门,因为她在屋里听到外面“啊”的一声响后,把门打开了30公分。下一秒,门被外面的人推了一下,很快又关上了。
可时隔6年后,2022年11月22日,面对江秋莲起诉自己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刘鑫却在法庭上推翻了自己之前所说的,听到屋外有人叫喊的事实。
江歌作为一名在异国求学的女学生,对于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序良俗相契合,应予褒扬。
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在事发之后,非但没有心怀感恩并对逝者亲属给予体恤和安慰,反而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其行为有违常理人情,应予谴责。
就像网友说的,这笔将近70万元的赔偿,代表着江秋莲经历丧女之痛后又为女儿名誉维权的同情和认可。
更重要的是,表明了司法和法律对这起案件孰是孰非的评判,明确了对江歌无私救助朋友行为的褒扬,相应地,也是对刘鑫面对江歌出手相救却在别人伤口上撒盐行为的无限谴责。
整整6年,但凡江歌母亲江秋莲没有那么强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可能就变成受害者憋屈地投诉无门、为别人挡刀还要被加害者泼脏水的局面。
到最后,刘鑫一家则是美滋滋地活得很好,而江歌母亲江秋莲因失去女儿孤苦无依。
当初刘鑫和家人不就是觉得一个农村妇女无势无权好欺负,不搭理你,你能把我们怎么样。
所以刘鑫和家人才敢如此嚣张地对待江歌母亲,以为人家年纪大了,不能拿她们怎么样,说不定还经常庆幸拉江歌为自己挡刀的行为,死的人无法为自己申冤了。
二审判决中用了那么大的篇幅,苦口婆心地劝导刘鑫,想让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这种人,如果让她靠网友的捐款完成赔偿义务,自己金蝉脱壳,一毛不拔,她会知道错吗?她会知道痛吗?
这样的钱,哪怕晚一点,甚至只能拿到几万元,江妈不嫌!因为,她本来不是为了钱起诉刘鑫的!
江秋莲要的,就是让刘鑫痛!这句话,我想,没有什么不能公开说的!你诽谤别人那么久,不该痛一下吗?
法院都已经揭露刘鑫的谎言了,她就是恩将仇报关了那扇门的人,却还有不少脑残和她共情。
看看刘鑫那篇微博下的留言就知道了。他们就差说,“让江秋莲那个老巫婆拿这钱买毒药吃,毒死她”了!
为刘鑫打赏捐赠的人和辱骂江歌母亲的人,到底是什么物种?他们究竟出于什么动机?
这些脑残粉把钱出了,是想带起来什么风气?是鼓励见死不救两面三刀恩将仇报吗?
归根到底,刘鑫及其支持者发起的舆论战,不仅是想挑战中国的法制,也是对我们社会的一种撕裂。
如果让她得逞,社会的良知会被无端消费,惩恶扬善的法院判决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