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舞狂飙当网红食品制造噱头和虚假繁荣时,那些好吃平价的食物,因为被挤压得没了生存空间,正在逐步消失。
老板赫畅出身百度,也在谷歌和4A广告公司工作过,估计是积累了一肚子「赋能」、「降维」、「迭代」之类的黑话。看啥都觉得可以用互联网思维改造一下。
很多人也许还记得「老板开奔驰送煎饼」的土味营销,在微博上一度引起很大反响。这个开奔驰的老板就是赫畅。
那年,微博还是个新兴社交平台。黄太吉在微博上各种搞噱头,包括把煎饼果子开进北京CBD,找美女送煎饼,号称要打造中国的麦当劳等等。
还有墙上《葫芦娃》、《变形金刚》的怀旧插画,算是怀旧主题网红店的先行者。
另外就是贵,黄太吉在十年前就敢把煎饼卖到9块钱,某种程度上也算是雪糕刺客和喜茶奈雪们的祖师爷了。
利用微博带来的影响力,黄太吉在北京引发了一阵打卡热潮。随之而来的是雕爷、伏牛堂、西少爷等一众「互联网思维」网红餐饮。
说是互联网思维,总结一下它们的特点,无非就是认真吹牛皮,认真搞噱头,认真卖高价。
至于食物本身,煎饼还是那个煎饼,肉夹馍也还是那个肉夹馍,没啥创新,但是也不至于到黑暗料理的层面。
二代网红美食的思路,本质上也是搞噱头,但是他们逐渐发现顶着「互联网思维」的名头卖传统食品不好使了。
因为第一代网红美食吹逼的目的,其实是tovc,也就是针对投资人的,目的就是告诉投资人我这玩意儿不一样,赶紧来投我吧。
但随着第一代网红美食的失败,投资人也变聪明了,不见兔子不撒鹰啊,你不能光给我讲概念看PPT,你得让我看到市场成效。
刚好处于社交网络的爆发期,他们敏锐地察觉到,其实客人来吃啥根本不重要,能来拍照把照片发到社交媒体上,才是最重要的。
那么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把产品做得好看点,把店面装修搞得漂亮一点,一切都是为了方便人们拍照。
很简单,就是买流量,刷数据,放在线下,就是我雇人排队不就好了?发通稿报道很多人排队不就好了?再请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帖发照片不就好了?
这样一来,短期内消费者一看这个东西火了,我要去试试,投资方一看,好家伙,网上都是你的照片,仿佛全国人民都是你的消费者,两三个城市就这么夸张,等开满全国那还了得?赶紧投了。
因为从初代网红美食开始,大家选择的品类基本都是复制难度低的,把产品做好看、请人来排队的手段已经越来越卷,消费者也视觉疲劳了。
于是,网红美食扭曲了,开始朝着「怪」的方向发展,要的就是出格,要的就是博出位。
短视频要的不止是一眼好看,而是在15秒的时长里能提供惊喜感和刺激,能玩得起来的美食,才适合发短视频。
早期「互联网餐饮」还会和你聊聊「你的味蕾还没打开」,后来的网红美食只关心能不能出好看的照片,拍完再吃。
如果你是一个老派的美食家或者餐饮从业者,你肯定会觉得难以理解。在传统角度看来,烹饪有底层的逻辑,美食有基本的原则。创新可以,但改编不是乱编,戏说不是胡说。
既然是网红美食,那只要红了那就是美食。成为网红美食,最大门槛不是好吃,而是红。
哪怕味蕾告诉你不好吃,排队的时间成本和朋友圈几十上百的点赞也会强行修正你的味蕾,改造你的记忆,让你喊出「yyds绝绝子」。
你在奶茶里面放芝士,叫做奶茶。但如果你在芝士里面放点奶茶,那就是网红奶茶。
这句话不是我原创,但我愿称其为网红第一定律,因为它高瞻远瞩地指出了网红的基本属性「感知」,和打造网红的基本方法论「不成比例」。
在我看来,凡是能极大程度调动起人们感官的东西,客观上都具备网红的潜质。网红两个字,就是感官系的代名词。
网红是极致的商品化,一手给刺激,一手送流量,在审核能通过的情况下,你刺激给得越多,换来的流量一定也就越多,公平交易童叟无欺。
推荐算法这个东西,其实类似于打怪闯关,一条内容需要从小到大,闯过一个个流量池,最终才能成为一条爆款内容。
这个流量池里的用户就都能看到你的内容出现在他的手机屏幕上。一般来说,这个初期流量池的规模大概在几百到一千多个用户。
而这条内容是可以继续传播下去,还是就此停在这里,完全取决于这些用户是否打开你的内容,是否留言、点赞、转发,完播率和完读率有多高。
如果数据指标足够好,那么你的内容就算是过关成功,会被推荐到下一个更大的流量池。这里有数万到数十万不等的用户,你的内容将会接受他们的审判。
如果在他们这里,你的内容依旧数据良好,那么以此类推,这条内容会被推到一个个更大的流量池接受检验,直到碰到一个它征服不了的流量池,或者随着时间推移,它的生命周期自然结束。
这里的人性包含各种要素。感动、同情、热血这些正面情绪可以击中人性,猎奇、欲望、仇恨这些上不了台面的东西也能击中人性。
而直接的感官刺激,就是人性最大公约数,毕竟每个人的情感点可能不一样,但谁还没个眼耳口鼻呢。
我举个例子,为什么要把瘦脸、大眼开到最大,造成不成比例的大眼高鼻梁尖下巴?
在网红美食这里,就是不成比例地堆料,把看上去互不兼容的食材硬怼上去。把油脂、碳水这些能激发进食欲望的成分加入配料,最好还要弄得花花绿绿,美其名曰「出片」。
媒介是人的延伸,但是这种延伸是跛脚的,互联网媒介只注重视听感官,其他感官刺激是解决不了的。
在开店之前,我要开发一个王牌单品,我现在大家喜欢嗦粉,喜欢喝椰奶,喜欢鸭屎香柠檬茶。
有茶饮还不够,你喝奶茶不顺便整点甜品?我又去网上看了一下,发现臭豆腐很火,千层蛋糕很火。所以我决定开发一款臭豆腐榴莲千层,一层臭豆腐一层榴莲,要的就是极致的嗅觉享受。顶上还得放两块油炸臭豆腐,强化视觉感知。
消费者跑到我的门店一看,发现连个排队的人也没有,也不行。雇人排队那是常规手段了,一劳永逸最好搞限定发售。鸭鸭椰椰冰冰凉好喝到冒泡茶每天只有晚上5点到8点供应,臭豆腐蛋糕每天限量50份,售完为止。
到这个时候,差不多风投也该注意到我的馆式茶艺了,接下来就是融资扩张,破产跑路的故事了,以前挖的坑也不用填了,简直一举两得。
说回网红美食。我觉得用「食物」来定义网红美食,那格局还是太小了,网红美食是一种多维度全感官刺激型产品。
味觉是没有传播力的,它没法顺着网线,让互联网另一头的人感受到。这个问题,5G解决不了,6G也解决不了,元宇宙也解决不了,只有快进到22世纪杀人网络,所有人都快进到脑后插管进入The Matrix才可能实现。
你为肥肠包榴莲发一条朋友圈,那种奇葩的造型,带来的视觉冲击,所有人都能看到。
前面我提到了,媒介即人的延伸。但这种延伸不是平均的延伸。我们的视听可以走得很远,但触觉听觉嗅觉味觉只能停在原地。
这注定了媒介反过来干预正常生活的时候,视听效果越好,越容易得到媒介的青睐。
网红美食不是美食,同理,网红景点不是景点,网红艺术展不是艺术展,网红健身房不是健身房,网红书店也不是书店。
它们虽然身在现实世界,但它们的价值却存在于赛博世界,仰赖网络流量和推荐算法实现。所以你在网上看他们无比美好,实地探查总会发现一地鸡毛。
网红展除了几个造型奇葩的合影打卡点什么都没有,用鲜明的案例告诉你艺术是需要想象力的;
因为事实上,当这些网红食品制造噱头,制造虚假繁荣时,那些好吃的、平价的食物,因为被挤压得没了生存空间,正在逐步消失。
我能接受食物偶尔的离谱形态,但当我只想简单嗦一碗粉,发现只有用奶茶煮的,我又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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