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希来东北网12月26日讯 25日,黑龙江省烟草专卖局发布2018年全省卷烟打假十大案件。
2017年,大庆市烟草专卖局乘风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辖区卷烟零售市场有假“中华”“利群”等香烟在销售。乘风分局与市公安东湖分局联合食药环侦支队于同年12月25日在东湖一集市上将正在销售假烟的高某某抓获,在其车内及家中收缴各类假烟一百余条,价值一万余元。
经审,高某某交代自2017年7月份至今,通过微信在其上家购买了10余万元的假烟,假烟邮寄到大庆后,高某某在各个集市、超市、烟酒店内进行销售。
高某某被抓捕后,专案组在他手机微信中发现上线家,并利用微信进行转账。通过对10家上线进行筛选,发现交易对方微信昵称“华信香烟一手”和“辉煌商贸总号”为同一伙人员。经查,昵称“华信香烟一手”微信绑定人员名叫陈某某,进行网上发布销售假烟的广告,征召地区代理;昵称“辉煌商贸总号”微信绑定人员名叫李某,进行网上发布销售假烟的广告,推荐“华信香烟一手”征召地区代理。经查,查证“华信香烟一手”为主要销售者。
2018年1月,专案组调取了陈某某银行卡消费情况,发现该卡涉及两家支付公司。后根据流水单号查询,涉及到一家公司POS机账户5家,结算银行卡5张;另一家公司涉及到POS机账户14家,结算银行卡14家。上述19家商户经实地勘察,均为虚假商户。目前,已审计出涉案金额2.3亿元。
6月4日,专案组在汕头、普宁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林某、李某某、林某某、陈某某、吴某某抓获。涉案卷烟主要来自潮汕地区,潮汕地区为制假集中地,其中假烟的制造、包装、销售主要集中在汕头、普宁、揭阳地区。由揭阳、普宁地区私人作坊使用烟草厂淘汰的设备,大量制造无包装的白杆烟。随后运到汕头市潮南区进行包装成卷烟,在潮南区通过各种方式销往各地。
制造销售假烟犯罪嫌疑人使用购买来的“四件套”(微信号、银行卡、手机卡、身份证),使用微信提现,后找专业刷卡套现人员通过虚拟消费的方式洗钱,将赃款提现。
2018年2月,哈市烟草专卖局根据线索,有一名哈市籍男子通过微信自媒体销售“烟弹”。调查后发现该人经常发布“烟弹”到货信息,称“全国配送、招收下线、价格最低、安全到家”。
8月1日,公安立案侦查万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8月27日,专案组对哈市塞纳阳光小区2号楼某单元进行检查,抓获嫌疑人万某某,查扣加热不燃烧卷烟烟弹32.7条,案值3918.82元。经讯问,万某某交代其伙同吉林地区分销商孙某某、供货上线王某某、胡某某等人违法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一案。
通过初步调查,嫌疑人万某某从哈市松北区上线王某某、俄罗斯上线申某某和微信名为“小老虎”的人员手中多次购买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用于销售。王某某从牡丹江上线胡某某手中拿货分销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胡某某负责在云南边境地区收购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主要为万宝路、HEETS、百乐门等牌号)向王某某发货。申某某现居俄罗斯,主要负责在俄罗斯联邦管区境内收购、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为万某某提供俄罗斯生产、销售的加热不燃烧卷烟货源。已联合海关对其进行抓捕。微信名为“小老虎”的身源待查,主要负责在俄罗斯联邦管区境内收购、走私加热不燃烧卷烟,为万某某销售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提供货源。
经查,此案涉及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杭州、沈阳等11个省、20余个城市,涉案百余人,总涉案金额(交易流水)逾1亿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万某某、孙某某、王某某、胡某某等4人已被哈市公安局抓捕归案。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2018年3月9日,双鸭山市烟草专卖局获悉,在宝清县有一团伙非法收购、生产加工、运输烟叶、烟丝及销售假冒卷烟,随后联合公安部门展开调查。
目标确定后,采集了3万余条信息进行深度研判,基本查清了一个以徐某传、徐某双、周某顺为骨干,以屯亲和家庭成员为辅,从宝清县周边、富锦市、东宁市、吉林省敦化市等地购买烟叶,在宝清县储存,再运输至七台河加工成烟丝后,由冯某刚货车运输至福建省、广东省、河南省等地贩卖,是一个集收购、加工烟叶、烟丝,生产、销售烟丝及假烟全链条一体化作业模式的犯罪团伙。
10月16日,专案组分别在河南省汝阳市、吉林省敦化市、我省七台河市、双鸭山市宝清县开展行动,抓获涉案人员30余人,现场查扣制假烟叶烟丝加工设备一套,烟丝180余吨、烟叶10余吨、车辆三台,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
经查,嫌疑人周某顺、徐某传等人自2017年1月起,伙同徐某双、冯某刚等人,以宝清县巨宝村为据点,以屯亲为基础,在七台河市附近深山建立烟丝加工厂并开始收购烟叶,加工成烟丝后贩卖到广东、福建等地。目前,嫌疑人周某顺、徐某传、徐某双、冯某刚、朱某君、方某金等7人已被双鸭山警方抓获,嫌疑人周某投案自首。
2017年8月9日,绥芬河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当地公安部门,对17个装有违法卷烟的包裹进行检查,寄件人均为陈某天,收件人为申某、雷某,每个包裹有10条骆驼香烟。执法人员在申某处又查获违法卷烟313.8条。申某称,当天170条骆驼卷烟是一名叫“柱子”寄过来让其转发的。
经查发现,此案涉及山东、辽宁等外省市。嫌疑人申某在嫌疑人王某柱处购买来假烟或是外国卷烟对外销售,嫌疑人王某柱将从广西、辽宁等购进的假烟或外国卷烟一部分发往全国各地,一部分邮寄到申某处,再由申某代为王某柱向外省市发送。8月20日,专案组在河北省张家口市将嫌疑人王某柱抓获。
经审,他交代其一方面从广西购进假烟,另一方面购进外国卷烟,向全国各地销售。随后专案组赶赴辽宁丹东市,将刘某南、王某洁、郑某、李某等人抓获。
经审查明,2016年12月-2017年8月刘某南等人在未获得烟草销售许可的情况下,非法销售越南等地产香烟数量99.66万支,涉案金额9180万元。目前,嫌疑人申某、王某柱、王某洁、刘某南4人已被绥芬河市警方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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