骅探网oej5常言道,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多端,多行不义,最终的结局都将被绳之以法,任何逍遥法外的企图,都是不切实际的一厢情愿。
26年之前,阮先生杀了人。在杀人之前,他已经实施了多次抢劫犯罪。那次杀人也跟抢劫有关。1994年,阮先生在萧山城厢西山公园抢劫了一对男女。男受害人不甘被抢,追了上来,不料阮先生恶从胆边生,欲杀之而后快,于是,情急之下,不计后果,将男性受害人砍杀20余处终致其死亡。
抢劫杀人,这是重罪,有可能判处死刑。当时的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情节严重的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有些犯罪人,当预见了可能判处死刑的后果,会破罐子破摔,实施更多的犯罪,反正一死,他要把危害社会的犯罪后果造成最大。
本来,他应该选择自首,这既是男人敢做敢当的表现,也是争取宽大处理的理由。然而,他遵从了趋利避害的本能,以为亡命天涯,就能别有洞天。
他逃到了广东。那时的案件侦办条件,还不像现在这么先进,逃亡,或能获得暂时的安稳。在逃亡的26年漫长的时间里,阮先生更换身份,成家立业,结了婚,生了子,甚至,还在深圳成了一名手机配件生产公司的工程师。
别人不知道他抢劫杀人,自以为他不过是一名跟常人无异的普通人,但是,他心里清楚,他知道那一桩旧案还没有结束,警察还在四处通缉,说不定什么时候,警察就会从天而降,将自己绳之以法。这种恐惧,是他无论如何挥之不去的噩梦。
人在做,天在看。逃过了别人的眼,却逃不出自己的心。亡命天涯的人,心里都有一所自己设定的监狱,将自己死死地监守,得不到解脱,活不出自我。
正常的家庭生活掩盖不了罪恶感,正常的社会生活也减轻不了负罪感。他不能跟妻子说,跟孩子说,跟同事说,跟朋友说。深藏心底的秘密,是一种无法释怀的精神折磨,纵使再正常的生活再辉煌的成就,也无法彻底去除萦绕心头的精神焦虑。
为了缓解焦虑,恐惧,甚至,根本就是为了麻醉自己,逃避现实,阮先生不得不在晚上摘下面具上泡吧等娱乐场所释放压力。别人的狂欢是尽兴的,而他的狂欢是孤独的。他的心里揣着魔鬼。
世道有轮回,苍天饶过谁。终于有一天,阮先生被警方找到。26年亡命天涯,到头来还是如梦一场。当他听到萧山公安这几个字的时候,压在他心里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许断了。
只是苦了他的妻子、孩子。他们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丈夫或父亲,原来完全不是自己见识的那样——他们不敢相信,曾经与他们同床共枕的人,竟然是一名潜逃了26年的杀人嫌犯!这样的伤害,一点儿不亚于那名被抢劫的死者。
而26年前冤死的魂灵,从此可以安息。唯一的缺憾,就是这时间太过长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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