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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恶意炒作“摆拍环保对比照”行为很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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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1/11 7:16:33 | 【字体:小 大】 |
紫色年华官网日前,一女子在微博“反向宣传”环保的事件引发舆论关注。6月5日,当事人郑女士发布环保照片被质疑造假,随后郑女士发微博表示整个事件是其自导自演的“反向宣传”。6日,郑女士回应,称此事件并非为了炒作自己,“真的是为了宣传环保”。郑女士的家属称,相关监控截图是后期制作,拍照片的日期实际是在6月4日。郑女士表示因为“忽悠”了大家,所以要向大家道歉。(6月8日《新京报》)
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自媒体从业人员、网友蹭热点,拍摄、创作一些短视频向大众宣传环保理念,这本身并不无可,不是一件坏事。而且,富有创意的环保宣传策划,能引起更多人关注,可以扩大影响力,有助于环保理念的传播。但环保宣传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持真实性,要明确告知、公开短视频内容创作的真实情况,究竟是真人真事,还只是艺术创作,这一点必须说清楚、讲明白,避免观众把文艺作品当成新闻报道来解读,更不能把文艺作品当成新闻报道来推销。
网红打着宣传环保的旗号,以所谓的“反向宣传环保”之名,两人合作共同扮演两个角色,摆拍公园捡垃圾视频并主动上演反转戏码。很显然,这是在欺骗大众,属于典型的不择手段的恶意炒作行为,其目的完全是为了追逐流量,实现个人出名成名,与宣传环保理念毫无关系。这种恶意炒作行为在客观上不但没有起到宣传环保的效果,反过来误导了大众,产生了反作用,伤害了人们的公益心。因为通过捡垃圾方式宣传环保,根本不需要摆拍照片,马路等很多地方都有垃圾可以捡。换句话说,这种打着“反向宣传环保”旗号的恶意炒作“摆拍环保对比照”行为很垃圾,让人恶心,令人不齿。
从法律角度说,这种恶意炒作“摆拍环保对比照”行为,不仅逾越了社会道德底线,而且触犯了法律,实质上还是一种造谣行为。从这个角度说,对恶意炒作“摆拍环保对比照”的网红,除了予以道德谴责之外,还必须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自媒体时代、在社交媒体时代,炒作也好,营销也罢,都必须守住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能逾越。对逾越法律和道德底线的恶意炒作行为,全社会都必须说“不”。一方面,自媒体、社交媒体平台对这类恶意炒作行为及其当事人要予以永久封杀,让其没有市场,断其财路,让其在互联网世界永远无法出名变现。另一方面,公安机关等监管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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