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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带货”不能沦为网购“带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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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3/17 23:59:16 | 【字体:小 大】 |
川大校花“双11”就要来到,相比传统的促销渠道,“网红带货”成为了今年新兴的一个网络促销方式。那边厢,消费者经常听到“小神器”、“超好用”、“快买它”;这边厢,却又不断曝出带货“翻车”和质量投诉。看起来,网红“带货”似乎正朝着“带祸”的方向狂奔,确已成为一个亟待规范治理的问题。
不可否认,随着直播风口和网络“造星”的驱动,一些网红的确给网友们带来不少质优价廉、新奇好用、诚意满满的商品。然而更多时候,依赖“限时促销”、“消费冲动”、“信任背书”等等而建立起的“带货模式”,却值得每一位消费者理性审视和考量。
从此前曝光的一些案例来看,某些网红的“带货”商品存在质量有瑕疵、功能夸大、假冒伪劣、过度包装等问题,已经不算新鲜事。更有甚者,消费者购买“带货”产品后,顿感遭遇维权“真空”,投诉无门之下,竟发现相关产品的公司都已跑路。一系列“带祸”翻车现场,不仅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切身权益,也对市场秩序和网络生态造成不小危害。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促销同样应有诚实守信、公正透明的底线。当“带货”变为“带祸”,涉事公司、网红和直播平台不能幻想拥有“免责牌”,而应主动对照自身,承担起应当承担的责任。对此,法律和监管已经在路上了。
根据我国《广告法》、《电商法》等法律规定,网红需要为所推荐、销售的商品质量负责。不得做虚假宣传、夸大产品效能,更不能卖假货欺骗消费者。同时,网络平台也应该承担监管责任。就在上个月,最高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共同宣布,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联合开展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专项行动,并发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网红带货违法行动进行重拳出击。
有报告显示,2018年加入某网直播的主播人数同比增长180%,直播平台“带货”超千亿元,同比增速近400%。毫无疑问,当前我国网络促销和直播“带货”市场广阔,动能充足。越是这样的现实,越要求我们要主动出击,跟上发展新趋势。法治和监管“两条腿”走路,消费者放心“买买买”,网络平台和“网红带货”和才能走得更远。(特约评论员 李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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