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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制淫秽视频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不宜适用缓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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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5/20 4:29:19 | 【字体:小 大】 |
陶瓷规整填料编者按:偷拍自己看,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偷拍后发到网上供网友看,违反《刑法》,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烟台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徐万某某于2018年2月至案发,潜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西站出站口女厕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商厦三楼北侧女厕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三楼靠近电梯处女厕所采取跟随偷拍、提前藏匿厕所偷拍以及利用手机软件进行偷拍的方式对不特定女性上厕所的隐私部位进行偷拍。被告人徐万某某将偷拍及网上下载的共计70部左右淫秽视频通过百度网盘以每部15元或20元的价格出售给网友,共牟利人民币900余元。经鉴定,取证的徐万某某百度网盘出售牟利的26部视频中有20部视频为淫秽物品,其余视频已被徐万某某删除。
就上述指控的事实,公诉机关向法庭提交了相应的证据予以证实。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徐万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被告人徐万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辩护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无靠其牟利的主观故意,获利数额较小,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偶犯,建议对其适用缓刑,并从轻处罚。
经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案发,被告人徐万某某多次潜入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汽车西站出站口女厕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振华商厦三楼北侧女厕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图书馆三楼靠近电梯处女厕所采取跟随偷拍、提前藏匿厕所偷拍以及利用手机软件进行偷拍的方式对不特定女性上厕所的隐私部位进行偷拍。徐万某某将偷拍及网上下载的共计70部左右视频通过百度网盘以每部15元或20元的价格出售给网友,共牟利人民币900余元。经鉴定,取证的徐万某某百度网盘出售牟利的26部视频中有20部视频为淫秽物品,其余视频已被徐万某某删除。
上述事实,被告人徐万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受案登记表、到案经过、户籍证明、查询记录、扣押清单、证据保全清单、淫秽物品审查鉴定书、电子数据勘验笔录、固定提取电子数据证据清单、电子数据检查笔录、电子数据检验笔录、检查笔录、辨认笔录、电子证据,证人江某的证言以及被告人徐万某某的供述及辩解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万某某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视频20个以上,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徐万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徐万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与此相关的辩护人意见,本院予以支持。徐万某某虽然利用淫秽物品获利不高,但其录制淫秽视频的行为社会影响恶劣,不宜适用缓刑。
根据本案的事实、情节,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徐万某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二、扣押在案的物品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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