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86刷机自互联网进入中国以来,政法机关始终冲在网络问政的最前沿。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开展信息公开、便民服务、业务受理、民意采集、法治宣传、官民互动等工作,一度成为他们在新时期践行网上群众路线的主要内容。曾几何时,
从“文宣麦克风”到“法民连接器”,司法的阳光透过新媒体普照互联网每个角落,法律的信仰经由问政点滴根植网民心间。然而,在媒体属性不断加强、服务功能日益弱化的当下,越来越多的政法新媒体一味重视花样宣
传、盲目追求数据政绩,“我说你听、不办实事”的风气日渐浓重。重新定义政法新媒体,变得日益迫切。
2009年9月27日,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法院率先开通官方微博“@菏泽牡丹区法院”,成为第一个敢于“吃螃蟹”的政法机关。此后,越来越多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部门加入微博问政的行列,直至发展成规模庞大的政法新媒体矩阵。在此过程中,政法机关不再是高高在上的国家机器,而是逐渐成为践行司法公开、精准服务群众、征集办案线索、引导社会公众、传递法治信息、助力官民沟通的鲜活存在。
新媒体相较于传统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广泛、呈现形式多等传播优势,为政法机关推进司法公开提供了前有未有的机遇。《“平安肇庆”引起了一场中国警务革命》——2010年11月6日,《中国日报》美国版的这篇报道让其一跃成为全球政务微博的翘楚。“@平安肇庆”的开通,不仅让相关领导确立了第一时间公布案件的意识、全局上下都有了接受群众监督的自觉行为,也培养了当地群众通过微博了解警方动态的习惯。2011年,云南省检察院开通官方微博,除发布检察宣传的常规内容外,云南省检在全国检察系统中首次尝试用“微直播”的方式,对省内重要会议做现场直播。也正是这一年,山东省莱阳市法院试水庭审微博直播、广东省深圳市中院法庭审过程常态直播,直到2013年,“@济南中院”对案的庭审微博直播使其一时间成为政法微博界的“网红”。针对我国首起微博直播的高官贪腐案,“@济南中院”共发布152条微博,平均一天发布30条,引发国内外舆论轰动。
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的优势,向群众提供更为全面的办事服务,也是政法机关躬身力行的内容之一。早在2011年2月,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开通微博,便本着“网络为民”的理念,以“全警用网”的真诚态度搭建起检民互动的平台,一体化推出网上律师约见、网上申诉受理、网上法律咨询等28项网上办事服务项目,一举冲进首届政法机关微博问政推荐榜。为全方位拓展政务新媒体的服务功能,2014年8月,北京市公安局“平安北京”移动新媒体服务平台正式上线,网友可通过“私信”自助查询北京警方人口、交通、出入境管理等公安业务办事指南和各单位便民服务电话等。平台上线个月,便交出了“解决网友反映的问题和困难1000余件”的优秀成绩单。
由于门槛低普及率高,微博成为群众向政法机关反映线索、反腐举报的一大重要途径;另一方面,政法机关也在通过新媒体的桥梁,依法精准及时有效地预防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10年8月29日,一个网名为“苏小沫儿”的济南网友在新浪微博自己的自杀行为进行网络直播。“@平安北京”接到有关“苏小沫儿”要自杀的信息后,根据网络IP断定其上网地址在济南,并和“@济南公安”取得联动,济南警方确定位置后出动警力搜救,最终阻止了一起自杀事件,赢得国内舆论一片赞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其官方微博下的一条简短评论,查明了一起司法人员违法办案案件,被当地媒体冠以“微博评论立大功 扳倒法院副院长”。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白下分局在其官方微博发布三国杀通缉逃犯、安徽省阜阳市公安局“非诚体”通缉令等,在传统办案工作之外,更是引领了一场场追逃新风。作为全国首个省级政法委官方微博,广东省政法委曾专门发博鼓励广东各级检察院及反贪局、反渎局开办官微,主动从微博中寻找案源,循线依法反贪反渎。
微博平台短、平、快的特点,可以有效提升舆论引导的效果,所以政法机关也借此来向广大群众进行通报情况、澄清谣言。2010年11月,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通过微博直播发生在常州市天宁区朝阳三村一起劫持人质案件的处置情况,该做法得到了时任公安部部长孟建柱的充分肯定。2012年,广州市公安局官方微博首创公安“微指挥”模式,针对因“日本购买钓鱼岛”引发的群众聚集事件,以每隔10分钟发布一次的频率,不间断地发布正面引导网民理性爱国的信息,实时向群众发布现场交通、治安情况,数十次发出路况提醒,及时通报警方依法处理非法煽动者的信息。同年,深圳跑车肇事案曾引发全国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网上质疑肇事司机存在“顶包”嫌疑的声音不绝于耳,并因此引发了有关执法机关公信力的质疑,在查明不存在“顶包”现象后,“@深圳市检察院”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微博发声告知公众,该微博在发出10小时内即被转发和评论超过1.5万条,有网友评价这一发布“使原本失控的民愤重新回到轨道”。
新媒体相较于传统媒体,其优越的交互性使得官民平等对话网络新模式得以产生和持续,由此开辟了政法机关网络问政的新渠道。2010年8月1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开通官方微博后,微博值班民警每日将网民的所有正负面评论整理成微博日志上报给局领导,局领导阅后会选出代表性意见在每天晨会上告知市局各单位一把手;制作“网民反映问题通报单”向局属各单位派发,包括通报时间、通报单位、答复时限等12项内容,还附有一张“答复网友内容”,“@平安北京”据此向网友作出答复。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官方微博积极与网友互动,无论是法律咨询甚至是生活琐事等问题,微博值班管理员都会认真回复,被媒体成为“最勤奋官微”。作为江苏省公安机关新媒体问政前列的“@江宁公安在线”,以其春风化雨般的“微博提醒”始终保持着警民良性互动。尤其值得肯定的是,部分政法机关领导主动触网,与网友面对面展开零距离交流,则显得更有诚意。福建省福州市平潭县检察院自2011年起,于每月中旬定期在其官方微博上开展检察长“微访谈”活动,与网友进行微博互动;2012年3月10日,江西省公安厅领导登录江西公安在线交流平台与网友网上互动交流,通过同步开展的腾讯微博微访谈,首次实现了与微博网友的交流互动。
运营卓越的政法新媒体背后都有一套完备、有力、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在微博问政进入公众视野后,省级政法机关的引领带动作用至关重要。其中,以广东省公安厅、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为代表的政法机关可谓成效卓著。广东省公安厅将全省21个地市公安机关的微博联系起来,形成了全国第一个微博群,引领了一场新信息时代的警务革命;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通微博之时,省辖市法院微博亦同时开通,随时发布河南全省法院发生的重大案事件;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担任微博平台负责人的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并出台了规范的微博管理办法。实践证明,上述地方相关政法部门微博问政的表现都属上乘。值得一提的是,浙江省海宁市司法局官方微博“@海宁司法”首创微博公文,市司法局对微博公文的内容、发布、转发以及保密要求均做出了明确规定,这一旨在有效推动政府部门工作作风和文风改进的举措开全国先河,曾被业内专家誉为“2.0时代的电子政务”。
在微博主导移动互联网的前微信时代,政法机关从初步尝试开始,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各项司法工作。回顾过往,数不尽的典型样本犹如点点星光,为政法机关新媒体建设运营照亮前路。
当政法新媒体问政进入第七个年头时,互联网技术和网络生态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渴求重大案事件的司法回应、获取便捷的法律服务、举报案件线索、查询企业行贿档案、预约律师、支付交通违章罚款等具体办事需求,逐步超越了浅层次的普法宣传信息阅读,成为广大网民针对政法新媒体的主流期待。
然而,在互联网企业的商业运作、网络营销思维的裹挟下,政法新媒体的“媒体属性”和“文宣功能”却以其低门槛、低成本的优势,不断得到强化。与此同时,昔日备受推崇的“便民服务功能”的研发和拓展,逐渐出现从萎缩陷入停滞的迹象。运营者面对移动互联技术的“本领恐慌”与日俱增,“重宣传营销、轻便民服务”的倾向日益凸显。政法新媒体逐渐走到了一个需要重新定位的十字路口。
主题重复、内容雷同、过度营销、娱乐至死,是政法新媒体“文宣化”带来的主要问题。遇有重大会议、重大案件、重大政策发布,“一个声音喊到底”、“一篇通稿打天下”的老问题,在“新媒体”外衣的包装下,大行其道。每逢社会热点、体育赛事、影视娱乐、流行情怀、明星八卦爆出,不管是否与司法工作相关,争相拾人牙慧、拼接附会,在“段子手”的推动下,“友谊的小船翻了又翻”、“洪荒之力一用再用”,“官微追得辛苦,网民看得尴尬”。当把新媒体工作局限在文章出新、作品出位之后,大秀颜值、使用污词、情绪爆棚、标题党、恶意刷粉,逐渐成为主流。于是,本应以理性、沉稳、睿智、庄重示人的政法机关新媒体,在无底线、无下限的过度营销驱使下,沦为一个个爱闹情绪、偶有污言秽语、善于炒作、追名逐利的所谓“网红”。
“七夕来了,几乎所有官微都在推送《法官的七夕这样过!》《检察官才是最懂浪漫的》等文章。好不容易七夕过完,‘洪荒少女’又横空出世了。法官办案用上了洪荒之力,检察官反腐用上洪荒之力。”知名法官自媒体“桂公梓”在8月12日他的文章《“云思考”时代,我们最不缺少的就是表态”》中讲述了连日来他看自己微信朋友圈的感受。针对政法官微的过度营销,“桂公梓”的批评非常犀利:“宣传文案也要动动脑子好伐?追热点也要有选择的好伐?我们法律人关注时事,热爱祖国,也生来浪漫,但你们的气质真的和娱乐热点不搭啊!何况别人都各个角度讨论千遍了,你们既说不出新意,也说不出趣味,干嘛还非要勉强自己去凑热闹呢?”
事实上,关于政法新媒体定位偏差的问题,在法律人内部也存在较大争议。今年4月30日,“法律读库”微信公众号刊发了检察官“劳月”的《检察官立身之本是什么?新媒体莫娱乐过头》,对某基层检察院做的一期以“青春”为题的新媒体进行了点评,一场关于检察新媒体娱乐化“罪与非罪”的争论就此展开。“劳月”认为,有些检察新媒体出了方向性问题,检察官赖以安身立命的,是法律业务水平,是维护公平正义的能力,而不是颜值;检察自媒体“书女”“菠菜笔记”则认为,检察新媒体的娱乐与宣传职能并不对立,并呼吁对基层检察新媒体多一份包容和关爱。乍看之下,“劳月”的板子或许拍得有些重,但有关方向性的问题确实值得警醒。
舆论阵地意识和民意引导功能被严重忽视,是政法新媒体“文宣化”带来的另一问题。尤其是在“两微一端”大范围覆盖后,“司法阳光”的全覆盖仍需继续努力。
今年5月,雷洋案以近乎疯狂的态势蔓延舆论场。事发之初,当地检察机关积极介入案件本值得肯定,但相关案件进展仅仅是通过其他媒体被动对外公布,轻易将自己的官方微博、微信弃之一旁,将舆论引导的主动权、主导权拱手相让,以至于网上发出“为何迟迟不见检方回应”的尖锐质疑。令人欣慰的是,在随后涉案民警被立案侦查的信息通报中,北京市、昌平区两级检察机关都将自己的新媒体作为重要的发布平台,让网民能够看到检察机关的努力和诚意。“有为,才能有位。”在当月正义网发布的“互联网+检察”指数排行榜中,北京市检察院在总榜中一跃登顶,其微博和微信也分别位列相关榜单的第4位和第2位。以往,业内人士通常用“100-1=0”来形容文宣与舆情之间的关系。从这起案例来看,做好一次重大事件的舆情应对,可能比做平时100件新媒体作品所取得的社会影响力还要大得多,“0+1100”也成为可能。
公器私用、个性化痕迹浓重,是政法新媒体“文宣化”造成的第三个重要问题。之所以出现官方新媒体公信力被个人情绪、私人恩怨、随性表达所绑架的问题,往往是因为建设初期部分政法机关过于依赖掌握互联网传播技术、熟稔网络传播技巧、懂得网民表达方式的宣传口管理人员,忽视了业务部门的参与,缺乏相应的制度规范和必要的素能培训。
2015年1月,《南方都市报》曝光深圳警界“娃娃鱼饭局”事件时间后,当地警方一纸“严禁警察任何形式聚餐”的禁令直接刺激了警察群体。随后,武汉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警犬大队官微晒出多张警察聚餐照片,并点名南都“欢迎暗访”。与此同时,多地公安机关官微被管理员个人意志所裹挟,纷纷晒出基层民警聚餐图片,矛头直指南都。对此,新华社刊文告诫警方不要“以晒辛苦制造警媒对立”,《人民日报》评论则认为,政法机关利用微博等新的传播媒介回应舆论质疑、树立机关良好形象依旧任重而道远。
由政法新媒体上发起的情绪冲突,不止存在于警媒之间。2015年6月25日,陕西省榆林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在看到网民关于神木县存在警车私用问题的举报后,做出强硬回应:“家里人又违法了吧,找公安的茬了!”五天后,该市子洲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方微博发帖,抨击上世纪50年代我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改革,内容敏感、语气激烈,迅速引发网友热烈围观,最终官方以“微博管理员责任心不强”将此事画上了句号。2016年3月28日,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公安局面对一条已经详细答复过又再次出现的网民诉求,在网上二次回复时表现得非常急躁:“请把我局第一次回复内容读三遍,若还不理解,最好屈尊到户籍窗口咨询为宜。”2016年7月13日,甘肃省和政县法院官方微博在#周杰伦举行新专辑发布会#话题之下发布一条令人讶异的博文,称知名艺人周杰伦“唱的歌乱七八糟,像念经”,更是爆粗口称其是“日本人的××”,随即在网上遭到强烈质疑。
在运营政法新媒体的过程中,“公器私用”还有更为“直白”的表现。2016年4月17日,陕西省榆林市子洲县公安局老君殿派出所官方微博发出一条“维权微博”:“4月3日,一醉汉夜闯该派出所宿舍遭民警制服,不料醉汉反污民警打人。领导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使得发帖民警要维权。”涉事民警不满派出所处理结果便利用职务之便借官微讨公道,这样的做法既不成熟,更暴露出当地公安机关在官微管理上的不规范。
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法新媒体的“文宣化”在运营初期作为提升自身影响力、吸引流量和粉丝的重要手段,本无可厚非。然而,当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营,影响力逐渐积累起来后,如果依然不能合理分配新闻宣传与便民服务的资源和精力,津津乐道于“生花妙笔”,踯躅徘徊于“服务落地”,一旦“只说不做”的氛围形成,那么即使“排名提升”,也会“民心渐远”。
迷失的时候,不妨暂时放缓脚步,重新审视自身。政法新媒体不是热点复读机,也不是博眼球的网红,更不是用来宣泄个人情绪的“某某酱”。从“文宣麦克风”到“法民连接器”,政法新媒体急需实现工作定位的深度转变。
虽然站在十字路口,但前路依然光明。建设定位清晰、人民满意的政法新媒体,需要勇气,更需要智慧。开展新媒体工作,应该只争朝夕,也要注意循序渐进。
首先需要修正的是新媒体工作的政绩观。客观看待粉丝数、订阅数、点赞数等指标,将精力专注于宣传政法机关职能、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将新媒体打造成“民心工程”,而不是“面子工程”,是政法新媒体亟待回归的初心。早在2012年,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曾主动清理官方微博僵尸粉,与“粉丝崇拜”划清界限。该院专注于规范管理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做法,值得其他政法机关学习借鉴。
健康政绩观归位后,最重要的就是,充分研究不同新媒体平台的传播特点、用户特征,结合政法机关的业务需要和工作实际,在功能类似的服务商中,有侧重地、选择性地开通、定位。除了单向文宣外,微博的舆论广场特点鲜明,更适合民意征集、线索采集、网评引导等工作;微信公众订阅号潜在活跃用户群较高,但需要充分开放表单互动功能后,才能让网民享受到公开便捷地法律服务;今日头条、一点资讯、天天快报等自媒体平台,只具备单一的文宣发布功能,很容易陷入自说自话的窘境,但考虑到其精准推送功能,可以三选其一。政法新媒体管理者还要注意监测相关服务商的运营方向,一旦发生用户流失、安全隐患、战略转移等严重影响自身工作的情况发生,应及时撤离相关平台。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日常的运营管理建立制度支撑,是政法新媒体开通之后的第一要务。除了新媒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跨部门协调机制、网络发言人制度、网民诉求受理反馈机制、网络舆情反馈机制以及考核奖惩机制,都是政法新媒体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广东肇庆公安、宁夏自治区检察院等在微博管理创新方面的表现十分突出,网络问政工作实现了制度、人员、设备到位,新媒体品牌服务也愈加专业、精确、及时,为其他政法新媒体树立了学习的标杆。
徒法不足以自行。规章制度的执行,还得靠人。定期组织专题培训、实战教学、竞赛练兵,锻炼一支忠诚、得力、高效的新媒体管理队伍,成为政法新媒体建设运营的重中之重。以中央政法委的新媒体团队为例,其成员共计45人,分别来自不同的政法系统。取众人之长,集众人之智,成为其所运营的“长安剑”公众号得以脱颖而出的重要秘诀。目前,在中央政法委的带动下,包括H5制作、网评写作、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在内的新媒体培训体系正在形成。
当然,要想摆脱政法新媒体“文宣化”的困局,结合自身职能,收集调研用户需求,革新业务流程,加强技术研发,设计应用场景,或基于商业平台,或研发独有平台,实现便民服务技术支撑工作的常态化,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在商业平台的政法应用改造方面,广西钦州市公安局基于地理位置定位技术研发的“微信报警服务平台”、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全国首创微支付交通违法缴费微信平台、天津红桥区检察院设计微网站、辽宁省检察院开发微信服务表单应用等,已经做出不少有益的尝试。而在自有平台研发方面,湖北省检察院率先尝试,走在了全国政法机关前列。该院自行研发的“湖北检察”APP,是集检察新闻、检务公开和检察服务于一身的综合性手机应用程序,集成了网上受理中心、约见检察官等10多个服务平台,提供文件、案件查询、律师预约、网上受理等17项检察业务查询与办事功能。2016年5月,由山东省青岛市委政法委研制的“法治青岛”APP上线。据报道,在该平台上,无论是法院系统的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还是公安系统的户政管理、交警业务、出入境业务,包括检察院系统的民刑申诉,以及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都可以实现。
此外,不管基于何种新媒体平台研发,安全都应成为首要考虑因素。微博平台存在着账号被盗风险,常常被用以传播广告信息等营销行为;具有服务功能的微信平台会涉及到用户的个人数据和隐私泄露问题,而微信平台的支付功能更是增加了财产安全风险;一些互联网企业开发的APP,同样存在着获取用户权限等有关个人信息安全的风险。针对不同新媒体平台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策略,并紧跟信息技术发展的步伐,及时检查发现新漏洞并更新安全策略,促进整体安全性水平的提升。
为了更好的统筹规划有关功能定位、制度管理、人才建设、技术研发、安全保障等方面的工作,一些政法机关成立了新媒体工作室等专门机构,实现了政法新媒体的集约式管理。比如,山东省检察院通过成立新媒体工作室,聚集专业人才,配备先进设施,目前可以实现对省检察院新媒体运行维护、对全省检察新媒体的规范管理、对全省涉检网络舆情的监测引导、协助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检务公开和便民服务四大功能,充分展现了山东检察工作新成效和检察队伍新形象。
重新定义政法新媒体,既是回归初心,也要推陈出新。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们期待着有一天能够看到这样一种图景:网民通过新媒体平台向政法机关提出诉求,新媒体运营人员接收并移交业务部门办理相关诉求,办理结果经新媒体反馈给网民,在评估办理效果后,将网民反应好的制作成典型案例,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传播,让更多网民感受到政法机关的办事效率和工作诚意,让更多网民愿意倾听、乐于参与政法新媒体的建设运营,进而提升政法新媒体的影响力,增强法民互动的活力,让政法新媒体从浮在眼前的文章,变成线下尽职的服务,真正走进网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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