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血鬼骑士逆蝶2018年年初,南京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网络女主播和给他做经纪的公司闹翻,把公司告到法院,要公司给她41万余元,并补缴社保。小王与其签约经纪公司之间的这起讨薪纠纷,可以说是在目前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行业迅猛发展的情况下的一起典型个案。许多年轻人把当「网红」作为一份梦想的职业,但苦于没有人带领他们入行,或者入行之后又没有更多的资源来对其进行包装和推广。于是经纪公司的出现,用他们掌握的网络媒体平台资源优势,为想要入行的人提供了更便捷的平台;同时也解决了平台方的一大困扰——需要更丰富、多元的视频节目内容。
但因为行业的不规范,最后「网红」和经纪公司因为钱撕破脸的事件频繁被爆出。究竟经纪公司要捧红一个人当「网红」需要砸多少钱?又是如何从「网红」身上挣钱回本?双方的分账有些什么陷阱?洋葱智库联合成功孵化出「蛋蛋解说」的蜂群文化CEO莫力洋一起,为你做解读。
说起经纪公司,很多人第一印象会想起娱乐圈。明星都有自己签约的经纪公司,当还是个新人的时候,公司为其出钱包装,提供影视歌平台资源助推明星发展。双方也会约定一份分账合约,对于新人来说,一般会被经纪公司残酷「压榨」,大部分收入都是约定「一九」、或者「二八」开。当然,多的部分肯定得归经纪公司。
之后随着明星的知名度上涨,慢慢的可以提出新的分账要求,比如五五开,或者四六开,明星自己开始拿大部分钱。如果真的到了一线明星,当已经不再需要公司的资源时,那就可以拿到收入的9成。甚至许多明星最后干脆脱离经纪公司,自己成立工作室单干。
这个模式也基本被Ctrl+V到了眼下的网络视频行业中,想自己拿台手机随便玩玩就期望能登上平台的首页推荐,不好意思!应该做梦实现得比较快。现实是目前在所有平台上,不管是直播或者短视频,能上推荐位的,全是有合作经纪公司在背后撑腰。
先来敲敲黑板,科普下目前网络视频行业经纪公司类型的大体分类,基本可以分为四类:分别是淘品牌电商网红孵化,典型公司有如涵电商、缇苏;秀场主播类网红孵化,典型公司有中樱桃、校花驾到;段子手类网红孵化,典型公司有鼓山文化、楼氏传媒、牙仙文化等;视频节目类网红孵化,典型公司有万合天宜和蜂群文化等。
洋葱智库也了解到,尽管目前视频内容领域发展迅猛,不过依旧处于初期群雄逐鹿的阶段。在还没有出现绝对领域霸主的前提下,这四类型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几乎都是泾渭分明,很少会有跨界经营多个领域。一是因为大多数公司的人力、精力都无法分心做得太分散,类似蜂群文化称旗下有400个IP在孵化,光是这样的量级已经足够他们深耕短视频节目孵化;二是大家之所以专注自己的领域是因为熟悉,如果跨平台领域去竞争必定涉及重新烧钱打通渠道。这笔学费未必每家都缴得起。当然日后随着行业发展成熟,在经过大浪淘沙,大鱼吃小鱼之后,一定会出现一家大公司横跨全平台的经纪业务。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四类专职各个领域的经纪公司之下,大家对于「网红」的包装形式最主要分为两类。莫力洋说,一种是大家可以看到在各个直播平台或者抖音短视频上,维持直播和短视频更新的频率的小「网红」们;一种则是公司做长远规划,不急于消费建立起来的流量,内容上不求量,但一定要保证品质。
莫力洋也向洋葱智库详细介绍了两种包装模式的不同:「第一种说白了就是炒短线,趁着在平台上有人气,赶紧捞快钱,在最短时间里产生最大商业利益。主要的模式就是以高频的直播或者短视频,通过收礼物来挣钱。这也是目前行业内最普遍,大家所看到的绝大多数小「网红」都是这样的操作模式。第二种就需要公司大量投入,说白了就是砸钱,砸资源,希望能把IP项目做起来,变现的方式也主要是靠后期商业广告植入。」
通过莫力洋的介绍,很清楚看到第一种模式就是一种「空手套白狼」的模式,不投入或者很少投入,就能在短时间产生价值。也正因为如此,目前许多小作坊式的「网红」经纪公司都走这条路。
网络视频行业之所以会成为年轻的dream job之一,无外乎这几点因素:时间自由、不受约束,还有一点——高薪神话。对于这一点,莫力洋说:「比如像我们现在做得比较成功的‘蛋蛋解说’,他每一年的商业产值确实非常客观。具体到他自己的年收入也肯定比一般上班族要高非常多。」不过基于商业保密性,莫力洋并没有向洋葱智库透露具体数字。不过外界曾预估像这类头部IP年收入保守预估7位数起跳。
那这看上去似乎没问题,迈入网络视频行业当「网红」,只要听公司话,听从公司的安排,一只脚已经迈入高薪人生胜利组。不过各位不要急,莫力洋接着补充了一句话:「但这样的高薪成功案例非常少,可以说这个行业90%大家所谓的网红,都只不过拿着跟一般上班族一样的月薪,甚至还不如。你说多少?每个月能拿一万,那都算高薪了。」也就是说不一定吃汤和肉,更多人是在吃泡面,啃面包。
莫力洋简单介绍了目前网红与经纪公司的分账制度:「先说小作坊经纪公司的做法。一般他们先会跟签约者制定好分账模式,直播的话一般都是礼物分成。如果是短视频大概会有一个底薪,然后就是按照视频内容的质量,按照每一条来给钱。因为我们不做这种断线操作模式,我只是知道这些公司签约的小「网红」,每个月能够拿到1万块钱已经是难得的高薪,能达到这个标准的人并不多,大部分人每个月只不过是几千块钱的上班族价。因为靠刷礼物挣钱已经不太现实了。」
莫力洋也补充了第二种跟MCN大机构签约的「网红」的薪酬结构:「这种就比较复杂了,比如是以员工的形式在公司?还是自带项目与公司合作?这个分成比例一般都是保密的。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要想成为大IP,得有一个流量积累期吧,这个时期他们一般也只会领工资。当然谁也说不准这个时间的长短,也许你三个月就做起来。也有可能最终没做起来,公司放弃你的IP项目。」
优胜劣汰是每个行业的生存法则,在「网红」这个行业,许多人甚至连最基本的温饱都无法解决而选择转行。作为蜂群的CEO,莫力洋也不得不承认「残酷」就是网络视频行业的现实:「首先这还是一门生意,是生意就要考虑商业性。跟小作坊签约的网红其实就处于一种自生自灭的状态,如果能够红起来还好,起码可以挣一些钱,而且对于未来的发展会更有帮助。不过如果你今天已经开始不挣钱,那明天工会和公司就会取消掉所有资源,直接弃用。像我们公司也是一样,一定会给各个IP项目组时间,但是相应的,在我们投入资金、资源的时候,也希望可以得到回报,做出成绩给我们看。在约定的时间如果没有起效,不被市场接受,那一定是会被淘汰的。」
这不是一篇「劝退」的文章,反而在目前蓬勃发展的网络视频行业中,平台方和各个公司都求才若渴,莫不希望找到人才。而且对于期望加入这一行的人来说,即使跟他说这是「万中选一」,他也会想:为什么我不会是那个「一」。
所以在采访的最后,洋葱智库也请莫力洋给出了他心目中适合从事这个行业,并且有可能成功的潜质是什么。莫力洋给出三点建议
自己必须要有才华,这个才华不局限于某一方面,无论哪方面,但一定要有网感,要能吸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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